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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讯 - 中银保险争创金融机构新合作 增信理财产品 

伴随大资管时代的到来,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创新合作,不时地考验市场的想象力。

6月27日,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赛银”)的国英科技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国英二期”)正在发行。

该产品推介材料显示,中银保险将为其提供增信,以确保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安全。6月27日,记者致电深圳金赛银的理财经理,也被告知保险机构会对这款产品提供担保。

不过,保险行业对此类产品担忧多多。首先是投资风险错综复杂,其次此类产品通常承保数量较少、额度较大,一旦发生风险,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赔付压力。

(1)保险增信理财产品

国英二期的期限为1+1年,两期总计规模3.5亿元,资金用于增资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认购门槛为50万元,年化收益率颇具吸引力,根据资金规模不同,在11%-13%区间。在募集资金中,0.93亿元用于部分厂区改造工程款;1.78亿元用于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0.8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产品介绍称,中银保险为国英二期提供保险增信,以确保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安全,这是与其他有限合伙产品相比,在风控措施中的最大特点。在产品的“风险承担顺序介绍”中提到,当存续期满,若项目方未履约还款付息,由有保险责任的相关公司在其法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预期收益进行赔付。

深圳金赛银另一款正在发行的鸿润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第二期产品也提到保险将参与其中。该有限合伙基金最低成立规模为5000万元,预计规模为2亿元。最低认购门槛也是50万元,产品存续期是1+1年。这笔资金将投资湖北铜锣湾国际广场投资公司,用于孝感铜锣湾国际广场项目的建设。从收益上看,该产品的表现也不错,投资金额在50-200万元的,年化收益率为11%,200-500万元的12%,大于500万元的是13%。产品募集说明书显示,孝感铜锣湾国际广场项目为城市综合体项目,项目用地面积61698.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8733平方米,包括住宅、百货、电影院、酒店以及写字楼等内容。

整个项目分为三期开发,一期建设项目高层住宅,投资6亿元,其中募集的2亿元资金将用于预建工程流动资金。第一期开工时间在2013年上半年,所以还款来源主要有两个:湖北铜锣湾国际广场投资公司另一项目“孝感铜锣湾家居广场”的销售回款;和上述高层住宅项目的销售回款。其具有实际意义的风控措施,包括自有商业物业抵押、项目股权转让等,其中的第三方担保则同样由中银保险公司为其所投项目提供保险,并确认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深圳金赛银。

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保险公司参与的具体路径为,以国英二期为例,中银保险为融资项目提供财产一切险,第一受益人为国英科技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其中被保险人是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公司,保险的项目有三类,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和在建工程。保险金额总计3.5亿元,与上述有限合伙产品规模相当。该份保险的费率为千分之十,合计保费350万元。另一款产品的保险标的是铜锣湾国际广场一期的1至3楼商铺,保险金额为2.3亿元,费率为千分之三。

(2)不排除“一鱼两吃”

近日有报道称,一款由基金子公司与中部某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的融资类信托产品,在众多的风控措施中,就包含了信托公司为这款产品向一家银行系保险公司购买特殊财产险,保证产品到期无法兑付时,由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

“我们曾经专门研究过深圳金赛银产品的资料,尤其是保险部分。”上述地产基金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真如推介材料所称,项目方未履约还款付息,有保险责任的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预期收益进行赔付的话,本质上属于信用违约互换,即将信用风险通过保险的模式进行转移,其实质已经类似CDS的模式。

该人士称,但从保单内容看,如果它只是给融资项目买了一份财产保险,项目最后无法兑付本金、收益,保险公司不太可能对投资者进行保障。

对于在建工程来说,不买财产险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但根据目前国内财险市场通行做法,财产一切险承保标的主要是有形财产,承保由于雷电、飓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时也承保由于意外以及员工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但由于市场风险造成的贬值损失一般不包含在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一般也属于除外责任。

“项目未履约还款付息造成的本息损失,一般并不在财产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内,除非进行附加约定或者组合增加保证保险条款。”三位在财险业工作多年的资深专业人士一致认为。

不过,保证保险并不直接对投资风险进行保险,其主要涉及三方,贷款企业或个人购买保险,一旦无法偿还,由保险公司赔付贷款本息给银行。上述保障投资本息风险的产品可能借鉴了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并加以创新。

一家大型财险公司信用险部门人士称,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一般单件承保额度较小,且大量承保形成的资金池可发挥大数效应,其次是公司会对承保的行业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现场摸底,与公司上下游企业、员工进行沟通,大致了解其运营轨迹。但他认为,此创新产品中不仅有更大的道德风险,也有更难把握的市场风险。首先是投资风险错综复杂,其次此类产品通常承保数量较少、额度较大,一旦发生风险,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赔付压力。

也有人士认为,上述产品主要投向实业领域,其运作模式与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运作方式大致相当,只要对项目应收款项和还款来源加以确定,对于该笔投资本息能否收回就有了大致判断。另外不排除此类产品是“一鱼两吃”,这多发生在银行系保险公司。即保险公司所属的银行对于该项目也有贷款和增信要求,将下属保险公司引入是一举多得,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和贷款银行承担的其实是一种风险,总体风险并未增加。一国际知名保险咨询公司部门负责人认为,保险产品创新值得鼓励,但也应关注风险。美国国际集团(AIG)陷入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导火索便是发行了大量的CDS产品。

保险机构增加投资合资在其他发展领域,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减少企业资产的负债率,同时还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在发生政策调整时,不至于产生资金链的断节。面向社会大众,对提升企业品牌的形象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