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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 - 医保二次补偿为居民减负

基金有结余的区县将在春节前后陆续发放

渝北双龙福街道77岁的陈治兰老人,去年6月突发脑溢血,住院3个月花去18.6万元,在医保大厅报了6.9万元。本月4日,区人社部门又送来1.6万余元的二次补偿金,让一家人喜出望外。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为了有效缓解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确保重病患者能过一个好年,1月以来,我市各区县积极启动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根据各区县医保结余情况,对城乡居民参保者2012年的住院自费费用进行相关比例的补偿。

如今,渝北已经对辖区3007名重患病人员,发放了共计1399万元的补偿金,人均补偿额达到3194元。具体补偿标准是:对每位患重病人员(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上),按照自付费用的20%予以补偿,最高补偿金额5万元。该区也是全市补偿比例最高的区县之一。

春节前后,其他区县也将陆续启动该项工作,为重病患者再减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二次补偿将是这项制度实施的最后一次,取而代之的是大病医保制度由商业机构承办,结余医保基金对参保者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其最高报销限额,将是二次补偿最高限额5万元的几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