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知识 -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
在骗保案中,不法分子大多采取四种手段频繁作案:
一是故意碰瓷,用已投保的破旧车辆,在三环、四环沿线寻找外地车辆制造碰撞事故,利用外地司机急于办事又人生地不熟的特点,诈骗赔偿金,随后再找保险公司索赔;
二是非法汽车修理厂故意扩大事故车故障,骗取维修费,相当于间接骗取了保险金;
三是重复索赔,不法分子在城区投保,在郊区出险,在出险地得到理赔后,又去其他城区再报一回险,骗取多份赔偿;
四是秘密预谋、联合骗保,骗保人与汽车修理厂共同预谋,故意制造车辆事故。此类案件在海淀区、朝阳区、通州区均有发现,而且呈多发态势。
二、怎样保护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保护。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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