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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讯 - 保险销售人员现状堪忧 亟须实施保险人才计划 

7月1日,将是新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的时间。该《办法》中最大的亮点无疑是第二章第七条中的规定:“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条规定被业界解读为:保险营销员将从初中生升级为大专生,是保险营销员的人才计划。

保险营销员从初中生上升为大专生将意味着什么呢?对整个保险业来讲,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前段时间,有媒体曝出:某环卫局招收环卫工人时出现了多名硕士研究生报名的新闻,在笔者看来,多名硕士研究生报名的背后恐怕是环卫局的事业编制问题导致的。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营销员考试的新闻,在我国保险营销员中就没有发生过。甚至普通高校的本科学历者到保险公司都是坐办公室,很少有在基层卖保险的,即使有,也很快另找工作了。导致现在营销员学历成分普遍偏低的情况,就要从我国保险营销员的现状和地位说起了。

保险业缺乏高学历人才,特别是作为基础的保险营销员这个环节中,高学历者不少,能留住的并不多。这就是业界所说的:保险营销员引进难,想留住更难。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现状呢?

首先是保险营销员的名声不好。在民间,保险营销员基本上就是“不要脸”的代名词,正所谓“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就是营销员的自嘲写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难道卖保险就这样让人讨厌吗?

保险营销员的社会地位低下,或许是历史造成的。2012年4月12日保监厅函[2012]111号,《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函),就对这一原因讲述得很清楚。保险营销员普遍采用招募制度中,通过“介绍加入”的增员机制,根据加入时的关系远近,建立“血缘”关系,组成“网络”,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进行复式计酬。与国家认定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相似。说白了,保险营销员需熟人介绍加入保险公司,要想有业绩并在保险公司快速立足,就要从自己的亲属身上拉到保单。这是一种没有技术含量的营销手段,基本上是“搞传销”(郎咸平言),从而在根本上导致了大众对保险的认识。在很多家长看来,自己的孩子搞保险营销是很没面子的,通常是会抵触的。他们认为家里省吃俭用培养的一个大学生应该从事高尚的职业,不管是哪个职业,都不应该是保险营销员。

其次,保险营销员收入难以保证。一个新人要想留在保险公司就要有业绩,业绩的取得一般从自己身边的亲属下手。在亲属都被“买”了一遍后,要想再取得业绩就变得很困难了。这个时候,没有业绩就无法留在保险公司了。而且一般保险公司都没有购买留下营销员的社保。这个时候的因营销员只是保险代理人,收入只有佣金部分,佣金部分还有上缴个税和营业税。没有业绩的营销员往往个人的利益会受到损害。

前段时间,一位营销员给记者打了一电话,他说,湖北省很多寿险公司近期都在采取一个针对营销员的办法,如果一个营销员不上班打卡或者点名,将会被保险公司罚款30元钱,600元全月封顶。他比较气愤的是,保监会再三强调保障营销员的利益不受侵害,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要罚款。他认为自己和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关系,保险公司没有给自己发工资,也不提供餐补和车贴,保险公司就不能罚自己的款,而且罚款部分是从佣金中扣除。这部分罚款成为了保险公司的小金库。现在他比较纠结,去不去上班都是问题。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侵害营销员的做法,也是营销员自身地位不高的典型,在保险公司的眼中,营销员是他们的“奴才”,想怎么处罚都可以。

这就是保险营销员的现状,也是保险营销员引进难,留住更难的现状。特别是保险专业的毕业生,如果让他去卖保险,没几天后,该毕业生就转行了,现在的保险毕业生基本上都从事的诸如内勤这类的工作,很少有人能在基层呆上三个月的。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营销员的这些切身利益,恐怕保险营销员的大专学历就会成为一张白纸,即便保监会的规定再严格,保险公司也会有办法应付的,只有切实让保险营销员的利益和他们的社会地位得到解决,保险营销员队伍中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大专学历,甚至有研究生以上的学历者进入。

在我国保险业增员难的今天,在新渠道难以支撑起寿险业的今天,要想实行保险的再次发展,保险人才计划是一个很不错的策略,但是这个策略恐怕要很长时间才能建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大专门槛正是这个计划的第一步,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讲,尽管是比较晚了,但是有比没有的好,好饭不怕晚,希望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把这份计划进行下去。切实提高保险营销员的切身利益,努力为保险营销员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也衷心希望保险营销员的人才计划顺利并坚定的实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