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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 - 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制度 提升社保建设水平

昨天,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试点后将力争明年在全省普遍推开,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也是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4月份我省全面启动了大病保险试点,确定了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宿迁5个省辖市以大市为单位进行试点,9个统筹区为县级试点地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大病保险制度各试点地区力争年内全面推开。”

“出台实施省级层面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昨天,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我省将狠抓制度整合,进一步提升社保体系建设水平。2010年我省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2011年7月份实施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即“城居保”将城镇无养老保险的居民也纳入到了养老保障体系。2012年9月27日,我省13个省辖市已完成“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上的合并实施,但每个市的标准不一;“城居保”与“新农保”统一后,或将采取城居保的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到1200元12档,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档次,鼓励长缴多缴。这也就意味着,城乡居民养老将“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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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3.8万人,同比增加了2.7万人,完成了全年目标的63.8%。其中上半年全省人才服务机构共举办毕业生招聘活动915场,提供岗位需求52万人次。开发1.1万个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选聘305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另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方面,通过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援助,有5625名实名登记的2012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了就业。

今年的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因此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仍是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今年下半年将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全面落实50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和1.6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在当地相关人才机构完成未就业实名制登记,获得就业援助。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内还可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大病保险制度,能够在生病时,得到一份补偿,减少生活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