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资讯 - 保险公司抢食公募基金 鹿死谁手不明了
券商、保险和私募近日正面对同一个“幸福的烦恼”:正在征求意见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几乎解除了基金牌照的所有限制,券商、保险和私募未来可以在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的基金基本都是公募基金,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现在证券市场的基金多为开放式。
对于公募
态度最复杂的是阳光私募,因为新规设置的高门槛羁绊了大多数私募机构。目前满足相应条件,尤其是满足“最近三年资产管理规模均不低于30亿元”的阳光私募不到10家。而“规模大与实力强能否画上等号”,本来就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在经营理念上的一个重大分歧。私募机构未来如何利用新政,还需时间检验。
可以预见,基金、券商、保险和私募在财富管理上界限的模糊,将自下而上推动监管创新。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机构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时,需要接受保监会的监管,证监会则可以单独对保险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现场检查,这无疑将加强保监会、证监会以及派出机构的监管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