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访谈 - 郝演苏:产品标准化可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过后,各国
2009年6月17日,美国政府公布《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重建金融监管》,拉开了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改革的序幕,该方案提出金融消费者保护三项重点:一是设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署,该机构被赋予包括制定规则、进行监察、实施罚款等权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免遭不公平、欺诈性的金融交易损害;二是从增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简单化、公平性、可得性四方面进行金融消费者保护改革;三是加强对投资者保护,促进退休证券投资计划实施,鼓励更多储蓄。
根据我国的情况,保险产品固有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国人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责任及其合同条款的解读存在天然的障碍,加上保险公司乃至保险营销员在销售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明确说明”的义务,结果导致销售误导行为时有发生。
我认为,
在销售过程中,需要给销售人员以足够的尊重。如果保险销售人员本身缺乏最基本的保险保障,那么对消费者就缺乏充分的说服力。当然,适当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的准入门槛很有必要。目前保险消费群体以中等收入者居多,销售对象的专业素养决定其能否在一个平等的沟通平台上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否则就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持久、专业化的服务,目前营销员队伍高达70%的脱落率,即与寿险产品本身作为一个长期性服务契约的特征不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