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访谈 - 宋一欣:在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情况下建立保险合同
新《
和讯网:我们知道新《保险法》即将在今年的10月1日正式实施,从今年2月底
宋一欣:95年中国出台了第一部《保险法》,当中经过一、两次小的修改,这次是比较大的修改。这个大修改,主要是涉及保险合同的内容,这是比较多的。过去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约定比较少。在保险市场里面,大家都觉得保险合同方面要加强,有人曾经提出,另外制定一部保险合同法,以区别过去《保险法》里面实际上是《保险监管法》和《保险业法》的内容。最后,全国人大采纳了在原来的条款里面增加一些条款的做法,而没有采取立两个保险方面法律的做法,就形成了今天的修正案。
和讯网:对新《保险法》您也提到了主要是对保险合同和具体合同方面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可能更加强了。这一做法会对今后保险公司包括经营战略的调整、包括整个保险业发展的方向,您觉得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
宋一欣:
和讯网:但是从一定程度来讲,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加深,因为之前保险公司很多,有不规范的行为存在。新的《保险法》有了进一步的规定,会不会短期内对他们的经营等有影响?
宋一欣:我觉得这是正常的。为什么?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已经不像过去那种纯粹的行政行为,实际上一方面是利益的平衡,另一方面是各种权利主体、利益主体的博弈,那是很正常的。在这过程中,有些不符合新法要求的内容被剔除,剔除之后一定会导致一些保险公司、保险市场当中不规范的、不符合新法要求的行为进行调整。当然,会有些利益损失,但法律不是为部分人的利益讲话,是为保险市场整体发展说话。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就算有所变化,那也是有利于整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