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资讯 - 投资松绑信托缺席 保险业摸着石头过河
2012年10月和2013年2月,保监会相继下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前一份文件放宽偿债主体和投资项目要求,后者则确定了债权投资计划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
根据保监会方面统计,截至2012年12月末,保险机构累计发售83项基础设施投资计划、11项不动产
随着债权计划的放开,继银行、信托之后,逐渐“松绑”的
在不少省份,大量以债权计划形式参与地方性基础设施融资的保险资金,已成为当地重要的新兴融资渠道之一,被写入当地金融工作议程。2012年,湖南省首次引进保险资金30亿元用于省内44个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2012年湖北新增保险资金签约投资额逾170亿元,主要投入湖北一批重点基建项目中。
据业内人士统计,仅2012年前11月,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新增金额便逾500亿元。
梳理近来获批的债权计划不难发现,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投向的项目由以前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财政状况较好的一线城市为主,逐渐向二线城市甚至地市级公路交通、城市建设等转移。
受访多位大型
在多位人士看来,随着优质基础资产和项目的减少,以及债权计划创设门槛的降低,未来债权计划发行量大幅增加的可能性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平台风险向保险资金转移的可能性,整个债权计划类产品的信用风险水平会比此前更高。保险机构自身需要较以前有更强的专业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不要买入有毒资产”。
也有投资人士担忧,非公开市场发行的产品较公开市场发行的产品来说,人为犯错甚至恶意违规的概率较大。不过,大多数保险资管人士表示问题不大。因为保险资金运作模式和银行贷款或信托计划运作模式并不一样,自有其有效的风控系统和防火墙。
“保险资金每做一个债权计划项目都需要总部层层审核,这一点上和银行贷款模式不太一样,一些市级、县级项目也能获得银行贷款,会使风险链条延长。”一家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说。
目前该公司选择的主要是财政状况较好的一线城市或者中央部委、央企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其次,会注重选择具有稳定收益来源的项目,例如投资电厂、城市轨道,港口、公路等,其本身就有稳定现金流回报,不是主要依靠财政收入。
该人士认为,保险公司自己有严密的风控系统,而且保监会也并非一放到底。事实上目前共有三套文件指导债权计划的创设和销售,其中一些要求仍远高于其他同类金融产品的要求,如果设立的产品不符合这些要求,产品也无法销售出去。
但也有人士指出,债权计划项目负责人需重视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情况,例如,有现金流的项目能否照章执行,收费环节能否把控。前不久传出的保险资金欲退出京沪高铁股权投资案,就被指出投资者与融资方对于后期管理理念不一致。
一家新设的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称,目前每个公司都在强化自己中后台的能力,现在对于非标类产品的风控人员需求量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12月,财政部、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463号文”)中,也对地方公益性项目向信托、保险公司举债制定了更详细的限制条款。
筹资规模达290亿元、涉及6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蓝德计划,偿债资金来源与463号文规定的“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是否相悖尚有值得商榷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