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中国权威专业保险服务平台

保险访谈 - 蔡宇谈进一步加强巨灾保险基础数据积累工作

蔡宇: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第二届。从我个人的从业经历来说,我长期从事寿险保险监管时间比较长,在财产险涉足不多,对救灾领域,我感觉在08年的时候,我参与了汶川地震之后,指导人身保险业,在人身保险伤亡方面的指导行业,从事一些相关工作。那么我想今天我来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个题目的话,各位都是巨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专家。我相对来说,这方面的从业经历不长,我想换一个角度去看这个问题,也能达到我们今天国际会议讨论的新的方向,就是说我们有专家、也有我这样的,对这一块了解不够深厚的人,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问题。那么从不同角度看问题,可以碰撞出更多的火花,产生出更多有成果的想法和主意来,共同促进巨灾风险的管理。

那么下面我结合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情况与大家交流我的个人看法。我今天主要内容有三部分:

一、中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能力,中国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探索提高承保能力,拓展服务领域。近年来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中国商业保险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探索。为进一步参与巨灾风险管理积累经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探索:

一是探索在普通财产保险中承保地震风险。那么在这件事情上,建国以来,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这块也是处于不连续的间断的状态。建国之后,地震保险是自动承保的。那么在后来,国内保险业务中断的期间,同时对地震承保也中断了。后来在改革开放以后,恢复保险业发展,地震保险又随之恢复,恢复的阶段也是一种探索、中断、往复的过程,其中有一段时间在96年—2000年之间的时间,保险业曾经中断承保地震风险。那么现在对于地震风险的承保,总的来说还是处于非常审慎的态度。

第二个就是农业保险方面,和中国新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是一样的,也出现过刚才跟地震保险说的类似发展状况。那么2003年以来,保险业开展了为农业生产及经营提供风险保障,近几年取得积极成效。

一方面扩大了农业保险的覆盖面。那么从试点开始,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刚开始在六个省区,后来不断地扩大,现在主要的两产区的省份都有中央财政补贴这方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第二个方面在农业保险方面的发展也不断地拓宽覆盖的范围。现在保险责任涵盖了所有的自然灾害,保障程度相对比较低。随着这几年的发展来看,应该说近几年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不断增加,尤其是在政策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加更快。那么在今年上半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原保费收入有67.14亿,参保农户6152万户,提供风险保险1371亿元。

那么总的来说,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在商业保险领域,保障程度低,发展不充分的特点。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形成的风险管理模式,使政府在应对灾害的责任越来越重。保险正积极探索在巨灾风险中不断扩大服务领域的途径。现在我就目前进行巨灾保险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挑战,一方面是有利调整;一方面是面临挑战,简要分析。

第一,开展巨灾保险的有利条件。国家的政策支持为巨灾保险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巨灾再保险体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和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机制,为保险业进一步参与巨灾风险管理指明了方向。

第二、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在地震保险方面,保监会和国家地震局、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了很多的沟通和协调,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建立我国的地震保险制度进行了很多的研究。那么在研究的过程中,保监会就是说,现在的政府机关为了做好工作,我们经常邀请专家给我们做专题讲座。这些讲座一般是由主要的部门,寿险部请寿险专家,但是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讲座就是关于巨灾保险,一般巨灾保险的讲座,应该是寿险部,产险部来主办,其他的部门自愿参加。但是在巨灾保险的课题,我们专门邀请了史教授给我们做专题讲座,当时的邀请会同所有的员工必须参加,所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可以看到从我方面对于地震保险的重视。

另一方面在农业保险方面,保监会近年来是和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合作,也得到了财政部、各级政府的很多帮助。那么积极推进试点,加强对重点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这是一方面的指导。与此同时积极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2007年中国保险业与中国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为农业保险的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与此同时保监会增加市场经营主体,探索经营农业保险的新的方式和模式。

第三个方面有利条件就是说,这些年的发展,保险业在巨灾风险管理经验的初步积累为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保险业在加大巨灾风险管理的研究和探索,保险业对巨灾风险的数据、相关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储备和积累,为我国巨灾风险提供技术支持打下了基础。

第四个方面有利条件,全社会风险意识普遍加强。经过近几年重大自然灾害,尤其是去年汶川地震灾害,各级政府对巨灾的认识逐步深化。随着市场化的深化,住房已经成为家庭财产表现形式,居民转移地震巨灾风险的需求日益扩大。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普遍提高。在近年来的历次灾害事故中,保险业积极行动,在第一时间参与了抗灾减灾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将保险金额送给相关人士,这些都给人民政府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也引起了国家对于保险业参与巨灾风险管理的进一步认识。在今年年初人大会议上,专门邀请保监会的副主席,就建立巨灾风险保险制度在人大会议上做专题发言。

以上是对于开展巨灾保险目前的有利条件。同时在现行情况下面临着挑战:

需要进一步积极稳妥地加强相关配套法律的建设和完善。目前很多规定比较原则,将巨灾体系上的保险政策转为市场力量,逐渐形成新的巨灾风险管理制度,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那么在积极稳妥地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对实践的探索,不断总结经验,那么逐步提升规划层面,丰富法律内容,进而进一步支持实践的探索,这是一个需要逐步完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