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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访谈 - 史培军:充分建立有风险转移机制参与巨灾防范体系

正在此间举行的第二届亚洲巨灾风险保险国际会议上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史培军教授指出为更有效地应对巨灾我国应充分建立有风险转移机制参与的即金融管理参与的防范体系。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今年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几率进一步增大随着地壳运动的变化地震灾害的风险有所增加。因此如何有效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进一步提高救灾效率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史培军介绍说目前学术界对于""巨灾""有三个维度的定义。一是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这是定量的;二是灾害发生地已经不能处置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这是定性的;三是从地理学角度的定义包括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值,以及灾区的范围等。

我认为造成10000人以上死亡或1000亿人民币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百年不遇的灾害事件可视为巨灾。""史培军说自然灾害应按照不同的等级来处置小灾靠社区中灾靠地方政府和社区大灾靠中央和地方政府巨灾降临时就需要依靠金融参与的巨灾防范体系充分发挥保险的作用。

史培军表示近年来通过多次抗灾救灾的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巨灾""举国应对""的体制,机制,法制并在减灾工程,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科技支撑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单靠保险是不行的我们是在这样一个综合巨灾防范理念下来讨论巨灾的风险转移问题。就是说建立和改进巨灾金融管理系统。""史培军强调说。

对于如何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体系史培军提出40字建议:政府主导,财政支持机制补偿,明确责任保障基本,区域有别国际合作,风险分摊试点先行,统一预算。

我们应借鉴其他国家建立的巨灾风险转移的经验发展巨灾保险与再保险业务。要通过国际合作进行风险分摊建立这样一个综合的巨灾风险防范政策。""史培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