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访谈 - 专访上海保监局副局长刑炜
和讯网:如何看待新《
刑炜:《保险法》的修改工作自2004年10月正式启动,历时4年多,修订后的《保险法》于今年2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本次《保险法》修改,对保险合同法部分和保险业监管法部分都进行了深入的、全面的改动,将对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说来,表现为:
1、扩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本次保险法的修订,借鉴了我国商业银行法与证券法的立法,授权保险监管机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险业实践的需要,核定保险公司从事养老金管理和保险业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业务。
2、拓宽了保险业资金运用渠道。国务院近几年批准的新增资金运用渠道,例如买卖股票、国务院近几年批准的新增资金运用渠道,例如买卖股票、投资不动产等,在本次修订中被写入了新《保险法》。
3、大力完善了保险合同法部分,突出强调了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减少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新《保险法》中保险合同法部分,解决了老《保险法》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一些问题,内容涉及保险利益的界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转让后的权利义务等。
4、增强了监管手段。新《保险法》丰富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并根据近年来积累的监管工作经验,对保险公司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监管部门的措施进行了更细致、合理的规定。同时,对于罚则部分也做了相应增加。另外,新《保险法》对保险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的职业操守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
和讯网:这对上海保险市场带来了什么,包括保险监管和保险公司自身发展?
刑炜:新《保险法》为上海保险市场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目前正在努力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保险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繁荣和发展也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一大体现。新《保险法》在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和的投资渠道上的重大修改,等于给保险行业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成为推动保险业放开手脚搞创新的动力。但同时,新《保险法》又对保险公司在合规经营、产品设计、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责做了更为详尽的规定,这无论对保险监管部门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个挑战。
和讯网:上海保监局在新《保险法》出台后,已着手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准备。
刑炜:在新《保险法》的修改进程中,上海保监局和上海的保险业配合人大法工委及保监会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对于新的《保险法》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关注。目前,虽然新《保险法》尚未正式实施,但根据新《保险法》中所折射出的立法精神和包含的具体内容,上海保监局已对行政处罚、现场检查、信访投诉等监管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准备。
新《保险法》目前须大力普及
和讯网:目前对于新《保险法》的普及情况如何
刑炜:目前,我们已经在行业内组织了两次大规模培训,由人大法工委的专家和保监会的领导主讲,沪上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前来受训。下一步,我们将考虑联合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一些宣传活动,将受众扩大到普通市民。
和讯网: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监管部门会从哪些方面加强引导和监督
刑炜:监管部门将把严格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督促保险公司在新《保险法》的大环境下,做好合规经营,努力提升保险的行业形象。
和讯网:您认为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后初期有可能出现哪些问题?
刑炜:保险公司产品设计跟不上法律要求,诉讼案件短期内可能有所增加。
和讯网:您认为和讯或者其他的传统媒体、行业协会等,目前阶段还应该在保险业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刑炜:做好正面的宣传引导,以生动形象、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或创意,对新《保险法》做全面、准确的宣传,帮助广大市民在学习新《保险法》的同时,对“保险”这一金融产品本身也有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