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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讯 - 从业人员持低级证不影响卖高风险产品

今日起,国家保监会于年初出台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正式实施。记者从广东保监局了解到,具体到广东的监管办法细则已在日前下发到相关保险机构。据了解,广东的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证书也分为三级,但与重庆、山西等地不同的是,对低级证书并没有限制销售高风险保险产品。

银邮渠道销售人员也要考证

自从今年初,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广州保险销售人员之间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7月1日起,保险业不再是你想来就能来的了”。这句话多数是保险销售人员对身边仍在犹豫是否加入保险营销岗位的朋友们所说的。

而近日,记者从广东保监局获悉,6月底广东保监局向省内(深圳除外)各保险机构下发了《广东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该办法规定,广东保险公司代理制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销售从业人员、银行及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从业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员工制销售从业人员及其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从业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持低级证书可卖全部保险产品

据了解,与其他省份的保监局相同,广东保监局下发的监管办法也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条件将资格证书分为三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颁发资格证书A证;高中及以上大专以下学历,颁发资格证书B1证;初中及以上高中以下学历,颁发资格证书B2证。其相应可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地域分别为:全国范围,广东保监局辖区,广东保监局辖区的县、乡、镇及以下农村地区。

而与其他地方保监局不同的是,广东保监局的《监管办法》并未规定持各级证书的销售人员分别可以销售何种保险产品。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监管办法》确实没有限定持B1、B2资格证书人员所能销售的产品范围。据了解,重庆、山西等保监局所出细则禁止低级证书销售具有风险的投连险、万能险等产品。

此外,广东的《监管办法》还规定资格证书不设有效期,办法实施之前取得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满前继续有效,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换领资格证书A证即可。而重庆保监局发布的实施细则规定后两级证书B证和C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20个工作日需申请换发证书。

三个等级统一教材与考题

7月1日保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之后,意味着各保险公司新增的营销员培训、考试都将有所改变。6月26日,记者从广东保险协会官方网站了解到,目前新的考试系统仍未上线,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具体日期仍未公布,原因是“系统升级”。广东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资格考试系统上线后,全国都采用一样的考试题库,三个等级证书的教材与考题都是统一的,它们的分别只是不同的执业范围。

一家大型国有寿险公司地方机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分公司组织的培训在6月26至28日期间举行,各机构的培训讲师都要参加,而此次培训的内容正是针对《监管办法》之后,销售人员分级之后培训的问题。

而一家外资险企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公司的营销策略一直是走精英路线,对保险销售人员学历要求比较高,起码都要求大专学历以上,7月1日之后《监管办法》对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对公司几乎没有影响。

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管方法,总体来说有利于销售人员的业绩的发展,同时对其晋升制度有没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