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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讯 - 2013年保监会工作会议:保险业从业人员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记者从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将于2013年建立。针对保险从业人员管理粗放、管理标准“一刀切”等问题,在总结部分保监局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保险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细化相关标准,促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减少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实施营销人员素质持续改善计划。建立规范的保险营销激励制度。积极推进兼业代理专业化、专业中介规模化。

险监管工作要继续推进改革创新。一是制定监管体系顶层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保险监管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明确机关各部门职能,修改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理顺机关部门与保监局的职责分工。二是建立保险经营和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包括业务指标、财务指标、偿付能力指标、资金运用指标和案件合规指标。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包括车险、寿险和中介服务评价体系,以及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三是建立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针对保险从业人员管理粗放、管理标准“一刀切”等问题,在总结部分保监局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保险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细化相关标准,促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鼓励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减少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实施营销人员素质持续改善计划。建立规范的保险营销激励制度。积极推进兼业代理专业化、专业中介规模化。四是推进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要确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顺利推进,现有车险等信息平台的业务要全部移交给平台管理公司。在平台移交过程中,相关部门、各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要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确保平台业务平稳有序交接。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保险监管工作要立足行业健康发展,既要克服短期困难、解决突出矛盾,又要注重加强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在发展过程中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探索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途径,积极推动保险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