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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保险业:无诚何以言信?

1748年,富兰克林在他的著名演说《致富之路》中说:“时间就是金钱,信誉就是生命。”这句名言对当今保险业的发展同样适用:没有诚信作为基石,一家保险公司发展越快,崩塌可能越早。

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保险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决定了对保险业的诚信要求更高。如果不能坚守一诺千金,就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此次满意度测评结果就是例子。

我国的保险法将诚信原则作为基本原则,保险监管部门把促进保险诚信作为重点工作。遗憾的是,保险市场仍存在着诚信缺失现象。言而不诚,在合同订立前对一些重要提示故意疏漏或者隐瞒,甚至误导客户;言而无信,对符合合同要件的赔偿拒不履行。粗看之下,经营者暂时逃脱了理赔责任,获得了经济利益,但长此以往,必将失去客户、失去市场。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出现超常规增长。截至去年底,保险行业总资产达到60138亿元,十年增长近10倍。这样一个朝阳行业为何与失信联系在一起?既有行业发展不成熟的原因,更有监管者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从行业发展看,国外保险业有上百年的历史,业已形成完善严格的内控机制。而我国保险业的快速膨胀不过十多年,底子薄、起步晚、超常规的发展速度带来了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过分强调短期效益,漠视诚信经营的长远意义。

从监管来看,国外健全而严厉的法律体系,促使保险公司掂量其失信的代价。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保险公司的非诚信行为较为宽松,以至于国外一些知名保险公司的中国公司竟然在我国市场公开出售有明显陷阱的保险产品。同时,各级管理机构看重的是业绩、保费规模,因而对违规经营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惯出了许多失信行为。

只有诚信,才能赢得信誉和顾客,才能赢得长远经济效益。当前,保险业已到了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模式、重塑行业诚信的时刻,必须完善各种内控机制,践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发展理念。保险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惩处违规失信行为,这才是对保险业的真正保护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