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研究 - 400万居民享养老保障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
亮点1:缴费不足15年的个人可延续缴费
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使参保方式更加全面、灵活。广东已采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年龄偏大的继续缴费人员养老问题:参保人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或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保,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满1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趸交基本养老金至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亮点2:未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可领病残津贴
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解读:《社会保险法》增加了因病和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享受病残津贴的待遇,解决了因丧失劳动能力、但又不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而失去生活来源参保人的长期生活保障问题。
亮点3:城镇农村两种养老保险可合并实施
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解读:省人社厅表示,2009年以来,广东省大力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1000万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其中657万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今年7月1日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农保试点同步,即在第一、二、三批新农保试点地区同步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地区445.6万城镇无保障居民,将被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明年随着全面建立新农保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