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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爱情婚姻也可以买保险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实施一年多。这一年来,房产证上加名公证的多了,女性购买保险的也多了。

女性流行买份保险当嫁妆

市民小陈是一位准新娘,这一段时间都为准备婚礼而忙碌。结婚前夕,男方家提出要求,希望女方能陪嫁一辆价值20万的轿车。小陈将男方家的提议告诉父母,小陈父母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父母说,现在买一辆价值20万的车,等到七八年之后,这辆车价值可能仅为十万元钱。而男方投资购买的房子,再过几年,可能不会大幅贬值。所以,我父母同意,拿出10万元买辆汽车,剩下的10万元全部给我买保险。”

小陈说,父母同她经过商量讨论,决定购买一份理财分红保险。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而每隔三年保险公司进行一次分红,若身故或发生意外则能领取一笔赔偿金。小陈介绍,虽然自己从未考虑过购买一份保险,但关系亲密的几位女性朋友都表示,愿意选择买份保险当作嫁妆,这样心理比较踏实,而且自己的生活也能多一份保障。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准新娘买份保险当作嫁妆似乎成了新时尚,有些白领女性收入较高,一直就有购买保险的习惯,婚后仍会继续购买;有的父母为女儿积攒了多年的嫁妆钱,在女儿结婚的时候就用这笔钱为其购买保险。而一些已婚女性则可用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购买保险,例如夫妻双方分别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在被保险人一栏写下自己的名字,而在受益人一栏内填下对方名字,这样既能增加夫妻双方的信任感,有利于维系双方感情,又能在一方出现意外情况时,另一方获得实实在在的生活保障。

不保障爱情至少能保权益

近期,“爱情婚姻保险”走红,而这种保险又被一些人描述成为“防小三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所谓的“爱情婚姻保险”,其实就是一份夫妻捆绑的综合保险计划,组合内包含着各类常规保险产品。这种“爱情婚姻保险”不一定能保障婚姻幸福美满,但可侧重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可否认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婚姻保险”可能只是一种营销噱头,女性购买保险时还是应货比三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从去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实施以来,已婚女性尤其是新婚女性购买保险的人数和保单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明显增加。其中,在城市居住的女性更喜欢购买疾病险和理财分红保险,而在农村居住的女性更倾向于购买养老险。另外,女性购买保险应特别留意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内容,签订保单时,最好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明确规定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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