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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中国保险业是否有发展恐怖主义风险保险的可能性

日前美国波士顿马拉松比赛中发生的爆炸事件令世人震惊,而4月23日我国新疆喀什巴楚县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更使得恐怖主义活动风险在国内空前受到关注。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否也覆盖恐怖主义活动风险?

“9?11”事件的发生使得保险业对待恐怖主义活动风险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改变。2001年9月11日,恐怖组织“基地”对美国实施的系列恐怖袭击共造成保险损失360亿美元,成为有史以来保险损失最为惨重的灾祸(在这之前保险损失最大的事件是安德鲁飓风,保险损失237亿美元),导致了美国保险业有市场数据记录以来(超过100年的时间)的第一次净亏损,一些大的欧洲再保险商也损失惨重,这迫使保险业重新考虑恐怖风险的可保性。美国政府很快发现,缺乏保险保障使得一些大型工程停止或延期,经济恢复遇到困难,而且一旦类似“9.11”的恐怖袭击再次发生,对美国的经济和社会大众的影响将会十分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2002年11月2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恐怖风险保险法案(TRIA),旨在通过避免市场崩溃,保证保险广泛的可获得性和可支付性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TRIA采取了私人和政府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在遭受外国恐怖分子攻击后,在一定的自留额之内,先由私人保险公司支付赔款,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由美国财政部和保险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损失,直到法案所规定的1000亿美元损失最高限额。在该计划中,政府扮演了再保险的角色,且是以零费率提供保障,这使得私人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得到控制,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对损失风险的估计以及对保险的定价,而且降低了恐怖风险保险的价格,使更多的投保人有能力购买。TRIA中强制供给的条款要求在美国营业的非寿险公司提供与其他险种相同承保范围和保额的恐怖风险保险给消费者(除了化学、生物、辐射和核风险类恐怖风险),保险的价格可以自己拟定。保险公司可根据自己对该风险的估计、承保策略和市场竞争状况等进行承保。

TRIA的触发损失额为500万美元,计划期间保险业的风险自留额为150亿美元,单个保险公司的风险自留额为前年保费总额的15%,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10%,政府承担90%,直到1000亿元的限额。一旦损失超过了保险业自留额,美国财政部必须予以赔付,但是财政部有权通过对所有财产保险投保人征收附加费的方式将这些赔付支出逐年摊回,其中强制摊回的数额为150亿美元和保险业自留额之间的部分,其余的政府赔付由政府任意决定摊回与否以及摊回的数额。该项目规定,用于摊回的每年附加费不得超过保费的3%。

TRIA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恐怖风险保险的价格,恐怖风险保险的价格持续下降,2003年,恐怖风险保费为财产保险保费的10%以上,到TRIA计划即将结束的2005年,该比例降至财产保险保费的4.5%左右。在保险价格持续降低的同时,恐怖风险保险的投保率也持续得到提高,大中型客户的承保率由2003年的27%、2004年的39%到2005年的58%。

在TRIA实施之初,原本是希望在市场稳定以后将主导权让位于私人市场,因而设定了“日落条款”,即除非得到授权加以延伸,这一计划将在2005年12月31日结束。但随后的调查表明,保险业发展恐怖风险定价的能力以及独立提供私人保险的能力还是不足,因此国会颁布了“2005恐怖风险保险修改和延伸法案”(TRIREA),授权将TRIA延伸至2007年12月31日。同时,新的法案对原法案做了一些修改。新法案将项目触发损失额由原来的500万美元提高到2006年的5000万美元和2007年的1亿美元,保险公司的风险自留额比例(占保险公司上年直接承保保费收入的比例)由原来的15%变更为2006年的17.5%和2007年的20%,在超过自留额的情况下,联邦政府的损失分担比例由原来的90%减小到2006年的85%和2007年的80%,该计划还提高了联邦政府强制摊回的数额,强制摊回的上限由原来的150亿美元提高到2006年的250亿美元和2007年的275亿美元。经过总结TRIA前面两期的运作以及征询TRIA利益各方的观点,2007年10月,美国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参议院委员会提议将TRIA做适当修改和补充之后再延长7年直至2014年12月31日,这项提议最终作为“2007恐怖风险保险项目再授权法案”(TRIPRA)获得美国国会通过。自TRIA实施以来,恐怖风险保险的费率经历了逐渐降低到稳定的变化过程,虽然在少数被认为风险性很高、风险标的比较集中的地方(如纽约的曼哈顿),恐怖风险保险仍然比较难以买到,即便可以买到,费率也很高,但总体来说承保率一直在持续提高,保险公司进行恐怖风险定价和风险暴露管控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单独承保恐怖风险的保险有了较大的发展,大型企业还出现了通过成立自保公司来处理恐怖风险的趋势。

随着恐怖主义活动风险意识的增加,国内相关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多。无论是中资还是外资公司,都提供了相应的产品,尤其是财产险公司。外资公司如美亚财产保险公司提供恐怖袭击财产保险,该产品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客户由于恐怖主义活动而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主要是对固定场所的保障,比如说纪念性建筑、交通枢纽、酒店、商场、摩天大厦、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办公场所等,针对单一客户的保障可高达数亿美元;而且,该保险还会赔付因恐怖袭击而直接造成业务中断导致的利润损失,额外费用增加,租金收入损失等的相关财务损失。

总体而言,因为我国恐怖主义活动风险缺乏数据,精算上有很大困难,保险公司也缺乏恐怖主义活动应急处理经验和理赔经验,而恐怖主义活动风险损失可能是巨大的,加之再保的不易获得,政府也没有相应支持,我国保险公司尤其是个人寿险在承保恐怖主义活动风险时还是较为谨慎。但恐怖主义活动风险无法避免,保险公司应积极关注国外相关保险产品的发展,积累国内资料,寻求风险分散途径,逐步提高恐怖主义活动风险的承保能力。

优孚保险网在寻求新的险种上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对于此类保险,除美亚公司外,暂无其他保险公司制作成熟,恐怖主义让人担心受怕,相应险种的开拓需要保险界人士共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