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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意外险伤残赔付升级 赔付范围增加到10级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与很多市民密切相关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已使用14年,因其严重滞后于现实生活,屡屡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挡箭牌。现在,这一情况发生改变。

端午节前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未来半年是新老标准过渡期。新标准大大提高了市民购买意外险后获得的保障范围。

规则生变:伤残理赔范围增大

端午节前,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正式公布,并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适用至今的《比例表》废止。

记者查询条款发现,新标准最明显的变化是: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特别新增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

新标准增加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

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原保险金给付比例分别为:第一级100%、第二级75%、第三级50%、第四级30%、第五级20%、第六级15%、第七级10%。而新标准中,人身保险伤残程度1至10级,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100%至10%。

答疑解问:老保单恐按旧标准执行

保险消费者在新标准实施前所购买的意外险在理赔时按哪一标准执行?6月17日,沈城一家合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生效的保单将依据保险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按照原有标准执行的可能性较大。不过,由于意外险保单多是一年期的保单,因此新老标准更替的影响不会太大。

同时有市民担心,在所有险种中意外险是价格最低的险种,此次伤残保障范围扩大后是否会导致意外险价格的上涨?对此,上述负责人认为,新标准扩大伤残范围,必将造成保险公司理赔成本上升,但是否因此导致新版意外险提价还不好说,这要视市场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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