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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讯 - 保险行业目前处于最佳发展的时期

2012年,我国保险业在经济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实现了稳步发展,保险业改革开放顺利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成效。展望2013年,保险业仍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还将是发展的主线,仍然需要在加强风险防范、拓宽服务领域、创新营销模式、优化资产配置、规范市场体系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2012年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保险业持续稳定增长,财险保费增速快于人身险。2012年1~9月,我国保险业共实现原保费收入12076亿元,同比增加7.3%,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其中财产险原保费收入3992亿元,同比增加14.88%;人身险原保费收入8084亿元,同比增加3.92%,继续保持2011年以来的调整态势。财产险保费较人身险保费增速高近11个百分点。人身险保费增速低于财产保险的主要原因是监管机构加大对寿险业销售误导的治理力度,同时暂缓审批部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对人身保险业务的拓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保险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增长。2012年,我国保险业资产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截至2012年9月底,保险业资产总额68999亿元,较2011年底的60138亿元增加了8861亿元,增长了14.73%。2012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继续坚持稳健的经营理念。截至2012年9月底,我国保险业投资总额41804亿元,较2011年底的37737亿元增加4067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21979亿元,占比52.58%,较2011年底的17737亿元增加4242亿元,增幅较大;而保险资金用于国债、基金和股票等方面的投资为19825亿元,较2011年底20000亿减少了175亿元。

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12年,保监会继续提升监管水平,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2012年7月16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贯彻依法经营依法监管原则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2012年前三个季度,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共办结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事项11583个,办结率达93.68%,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总计17177.16万元。全国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共受理各类保险合同纠纷调处申请11013件,实际调处754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66.24万元。

2012年保险业的重要实践与政策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出台

。2012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金融行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保险业的建设与发展也成为了《规划》的重点。《规划》指出,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初步建成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业,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交强险市场正式对外资开放

。2012年4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条例的修改,标志着中国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此次修改交强险条例,外资保险公司具备了经营交强险的资格,便能进入车险市场,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分享商业车险的“蛋糕”。该项政策的出台,对市场上的龙头保险公司如人保、平安、太保等影响较小,主要是由于其具备强大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但对中小公司冲击较大。对消费者而言,外资险企的加入意味着有了更多的选择,有助于消费者福利的提高。

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出现了重大变化,投资政策进一步放开

。为了解决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不高等问题,2012年中国保监会连续发布了10条投资新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出现了重大变化。这些政策旨在完善保险投资政策体系,帮助保险公司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减少对资本市场的依赖,进一步分散投资风险,并最终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竞争力,促进保险行业健康良好发展。

“大病医保”新政亮相,积极服务国家医保改革

。2012年8月30日,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将划出一定比例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对中国医保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推动,通过由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的专业服务,打破了以往单一医疗保障模式,为今后开展政府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医保合作提供新方向,具有重大实际意义。与此同时,此次改革对保险业将是一次新挑战,保险公司需要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与水平,为今后开展养老等其他类似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国务院审议通过农业保险条例

。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业保险条例(草案)》。这意味着,我国农业保险将有法可依,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将在法律制度层面得以明确。国家层面支持农业保险事业发展,并确定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较之普通生产经营主体的风险覆盖保障,农业保险获得了更周全的组织保证和更优惠的政策倾斜扶持,汇集了更大的合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保险业应当进一步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支持扩大投资、拉动消费、稳定出口,更好地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