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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怎样鉴定职工被借用期间发生的工伤

近日,沙市区一公司职工余先生陷入苦恼,他原是一家公司的签约职工,后经公司同意借用到另一公司暂时工作,结果借用期间他因公受伤,工伤赔偿该找哪个单位承担?

余先生透露,他曾在A公司上班3年,A公司改变经营方式将厂房租给B公司。于是,他与A公司解除合同与B公司签试用合同两个月。1个半月后,因A公司以前业务需售后服务,A公司向B公司借用他两天。

经过个人和公司的同意后,余先生在外地出差时,不幸腿骨骨折。在家休养3个多月,目前,他尚未痊愈。由于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A公司出医药费,B公司发试用期约定的工资。

余先生表示,B公司以3个月治疗期限已过为由叫余先生回来上班,不然按照旷工并作辞退处理,但余先生由于伤势未痊愈想继续治疗。B公司不但不答应而且表示补偿金一事要找A公司谈。B公司既不签合同,也买保险。对此,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给余先生支招,若有合同约定,B先生是因为租借到A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的,应由B公司承担责任,两家公司可共同承担责任,费用共同承担。此外,余先生也可向仲裁部门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