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中国权威专业保险服务平台

行业研究 - 险企应认真负责的应对消费者投诉问题 

近日,平安人寿因电话短信销售误导公众被中国保监会约谈,主要针对平安人寿北京、海南、厦门等地营销员向社会公众发送销售误导和违法违规内容的产品宣传短信。据悉,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与平安人寿保险总经理进行了监管谈话,要求该公司积极整改,认真开展销售误导整改工作。

针对这一热点事件,我们致电深圳保监局,了解到平安人寿在深圳还没有发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但从一季度的投诉数据看来,深圳保险业投诉仍然集中在“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两个方面。其中,“寿险销售误导”主要表现为故意夸大保险收益或者故意模糊保险与银行储蓄、理财产品的界限,不如实告知免责条款及相关费用,误导客户投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合规部许总说,寿险的核心产品价值在于风险保障功能,但现在一些寿险公司故意夸大保险收益或者故意模糊保险与银行储蓄、理财产品的界限,将以风险保障功能为核心的寿险变身为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分红型产品,以投资功能来吸引保险消费者,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在近两年经济整体下行的大环境下,这些寿险产品往往难以实现销售人员标榜的投资预期和分红。此外,销售人员不如实告知免责条款及相关费用,误导客户投保,结果投保后,消费者发现之前承诺的赔付根本实现不了,由此产生大量投诉。

这位业内人士认为,寿险行业的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整体形象,一些保险营销人员在社会上抬不起头,不少市民对从事保险业的人也抱有较大偏见,这都说明寿险行业这种粗放式经营已难以为继,要实现良性发展,就要从粗放式经营向精细化经营转变,从过去盲目追求数量转向以品质、服务为重的行业发展战略上来。

深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寿险产品的核心是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同时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目前深圳市场销售的投资理财型寿险产品总金额只占到总规模保费的34.5%。绝大部分产品是以保障和长期储蓄为主。一直以来,监管机关都在着力推动寿险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突出寿险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深圳寿险市场保障型产品占据主导地位,并且业务结构得到了明显优化,期缴比例逐年上升,目前达到52%,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深圳保监局一直以来对寿险销售误导保持监管高压。在实际工作中,监管机关不但加大了对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今年深圳保监局还制定了深圳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方案,通过全方位持续深入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提高行业诚信经营水平,改善行业社会形象。

深圳保险业资深律师许良根谈及寿险误导为何屡禁不止的根源。他分析说,近年来,各家保险机构都在经营指标的考核体系下,盲目抢保费、争份额,为了达到经营指标,甚至不惜掠夺性开发保险资源。为了达到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保险机构重承保、轻理赔,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势必会带来销售误导等问题,保险机构受经营指标的左右,很难把保护消费者利益放到应有的位置,而且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虽然保险机构违规违法成本较高,但不少保险机构仍存在侥幸心理。

针对目前销售误导屡禁不止的现状,许良根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消费者的教育工作,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等,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市场行为、公司治理结构几方面的监管。首先是强化偿付能力的监管,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利益。其次,要加强过程性保护,完善产品备案制度,加强保险费率与产品定价的公平性审查;完善首先销售佣金制度,改变销售佣金集中于首期支付的做法,把消费者的满意度、退保率与销售佣金挂钩;加强现场检查工作,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法律约束、媒体监督等手段提高其违规成本。

深圳保监局:六大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关

深圳保监局在近期召开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本次会议上,深圳保监局表示,今年保监局将从6个方面加大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和改进理赔服务,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推行互碰案件理赔新模式,推行理赔服务标准化,建立车险理赔服务监管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理、赔监管信息化建设,做好未决车险理赔案件的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深圳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严格监管规定执行和销售管控,综合治理寿险销售误导。加大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力度,探索建立和实施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和保险需求分析制度,着力规范销售管理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犹豫期制度,制定行业统一的回访程序、生效规则、问题件处理流程、责任追究机制,清理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条款,对相关保险条款和理赔规则进行统一和规范。

三是梳理、完善规章制度、服务流程和产品条款,从源头上防范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发生。

四是完善投诉处理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响应和解决保险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打造一个消费者信赖的保险纠纷调处平台。

五是加强对保险服务质量的监管,切实履行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建立保险服务质量监管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严厉查处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保险公司处理消费者投诉和调处保险纠纷的督办力度。

六是加强透明度建设,有效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大信息披露,以外部约束来促进公司规范保险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获取丰厚的利润而采取误导方式获得消费者投保,不足以成为众多保险公司欺骗消费者的借口,无论何时,企业都应该秉持端正的态度,以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