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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众多游者集体“裸奔” 致人生安全于不顾

旅游保险分为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承运人责任保险、旅游景点责任保险、旅游娱乐场所责任保险、旅游饭店责任保险、旅游购物商店责任保险以及针对游客本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其中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又可以分化出高危风险的特种旅游保险(如攀岩、漂流等保险)。

近日,一则大学生赴港旅游却被跳楼轻生者意外砸死的新闻让人唏嘘不已,大家不免感叹生命无常,祸福难料。新闻中提及由于死者赴港并没有购买相关旅游意外保险,因此,其家人无法获得这一方面的赔付。

俗话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出游时购买保险可以保障旅客的权益,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即使发生意外,也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救助。

“脱轨”的旅游保险

一端是国家战略,一端是风险保障,国际旅游岛战略亟待与之相配套的意外事故救援体系及预警机制,作为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的保险在海南国际旅游岛战略建设中应起到“调剂器”作用。

“脱轨”的旅游保险

近几年来,海南旅游业高速发展,旅游项目从传统的观光游转变为度假游,国内的高端游客、国外游客日益增加。根据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计数据,仅在今年上半年,海南就接待了1697.47万的过夜旅客,同比增长8.9%,旅游总收入181.05亿元,同比增长16.5%。预计2013年海南省接待过夜游客和旅游总收入目标为同比分别增长10%和13%,即接待过夜游客人数约365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约428亿元。

2005年,分界洲岛快艇翻船造成4人死亡;2006年2月,赴海南旅游的33名北京游客在海口乘坐大巴前往他们此行的第二处旅游景点时,由于司机操作不当,大巴翻入1米多深的桥下水沟;2012年11月,一辆载有30名外地散客的大巴车在海南东线高速因方向失灵撞中央护栏翻车,造成一死20伤……

有业内人士指出,与旅游业高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是,旅游风险管理措施发展滞后,海南目前正处于旅游安全隐患高发期。

从2012年统计数据来看,全省接待旅游过夜客人3320.37万人,按最低每人次投保5元旅游意外险,保费规模将达1.66亿元。但是,海南保险市场旅游意外险的实际情况却让人颇感“意外”。2012年海南省旅游意外险总保费收入不足600万元,其中,海南产险市场旅游意外险业务排名第一的太平洋产险海南分公司保费收入也仅为125万元。

世界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的调查也表明,近年来大众跟团游比例正在逐步下降,附加值相对较高的自助旅游正逐渐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部分一、二线城市出省游采用自助方式的比例已经达62%。可是,在很多地区自助游至今仍游离于旅游保险市场之外,自助游旅客无法买到合适的旅游保险。而适合自助游旅客投保的险种旅游意外险的投保率与海南快速发展的旅游业严重不符。

8成游客在“裸奔”

也许对于保险来说,当事故发生时,你才发现自己在“裸奔”。

8成游客在“裸奔”

海南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省旅游意外险保费收入546.7万元,2013年上半年旅游意外险保费收入287.81万元(主要集中在四家公司,分别是太平洋财险129.78万元,平安养老69.31万元,平安财险37.73万元,国寿财险22.9万元),这与我省每年接待3000多万过夜游客的庞大规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边是红红火火的旅游服务,而另一边是冷冷清清的旅游保险。为何会造成这种局面?

太平洋产险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旅游意外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在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外出旅游时间短,不会有什么风险。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也显示,我国20%左右的旅客是随团旅游由旅行社办理保险,绝大部分旅游者均处于无保险状态。

其次,海南旅游保险主要是旅行社投保责任险,但旅行社责任险有自身的局限性且覆盖面单一,与旅游经营项目配套且适合游客需求的旅游保险品种较少。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旅游意外保险普遍将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作为责任免除条款。而实际上,对旅游消费者来说,这些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的旅游项目才是游客真正希望得到保障的项目。

从购买的途径上说,目前旅游保险的销售渠道以旅行社代理为主,主要销售团体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救援保险。而其他便于游客购买的销售渠道缺乏,尤其是对大多数自助游游客来说,投保仍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含保险”不一定就保险

投了旅行社责任险,但该产品承担的仅仅是旅行社的过失。如果可以,旅客要为自己上一份意外险。

“含保险”不一定就保险

或许有心的消费者会发现,在跟旅行团出游时,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中经常会看见“团费已包含保险”。

那么,这个保险到底是什么?

有保险专家说,一些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中仅仅包含的是旅行社责任险。

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旅责险发展迅猛,承保旅行社321家,保费收入296.18万元,赔款金额16.3万元,基本覆盖了我省所有旅行社。

但必须指出的是,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于覆盖游客所面临的风险。所谓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虽然旅行社为旅客投了旅行社责任险,但该产品承担的仅仅是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游客自身或第三方服务机构造成的事故,不在其承保范围内。而在实际操作中,事故的责任方大多数时候不在旅行社,而在游客自身或景点、酒店等。“此时,依照《保险法》的规定或保险合同的约定,旅行社是不承担赔偿责任或仅承担部分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旅客发生意外,不是百分之百能获得赔偿。因此,在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同时建议旅客能多为自己上一份意外险。”海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有人选择比较适合出行旅游的旅行险,有人却偏爱能够综合保障的意外险,究竟什么样的保险性价比更高呢?

·小贴士·

出门在外

旅游险怎么买?

如果偶尔外出旅游,那么在购买了一年期的综合意外险的前提下,合理搭配旅行险,不仅能让保障更全面,还能节省不少保费支出。以如某保险公司推出“保险DIY”,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自主选择保障范围、期限和额度。选择10万元保额的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障计划,年保费为55元。在此基础上,短期出行时再额外购买50万保额的境内旅行险,7天所需的保费仅为35元,每天5元,相当于一瓶饮料的钱。

因为意外险的赔付金额可以累积,所以对于一般旅行者来说,有了全年的意外险和专门的旅游险,发生意外时得到的保障将更加充分。而且对于已经有全年意外保障的,如果为了办签证或其他原因,再投保旅行险则更容易达到保额要求。

旅行险意外险

买哪个更划算?

乍一听,意外险像是什么意外都能保,但要注意的是,它其实是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的统称。简单来说,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前者只为身故、残疾、烧伤而赔付,而后者只为医疗住院的花费给予赔偿,如不慎摔跤导致骨折、被狗咬伤所需的包扎等等。对大多数人来说,后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实用性更大,但是这种意外医疗险通常无法单独购买,一般以意外伤害险的附加险的形式配套销售。

旅行险,也就是旅游意外保险,是为旅游人群专门设计的保险。顾名思义,它其实属于意外险的一种,只是仅保障在旅行途中发生的意外,旅行的时间一般可以自由选择。当然,考虑到旅行时发生突发状况的可能性较大,旅行险在一般意外保障的基础上,额外提供境内外医疗、紧急门诊、紧急救援等内容。尤其是针对境外旅游的保险,由于大多数欧美国家都对签证有保险额度的要求,如众所周知的申报签证,只有购买了医疗保障额度在30万人民币以上的保险才能申请。所以有专门为办理签证而设计的境外旅游保险。此外,出国旅游时一旦发生意外,需要动用国际救援力量,因此购买含有境外救援服务的旅行险是有效地保护自己利益的必要手段。总而言之,旅行保险一般在短期出行或出国签证的时候办理。

国内外旅游风险

管理方法参考:

欧盟规定强制购买旅游保险

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在递交签证申请资料时附上保险单,且对所买保险有两个要求:一是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二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也就是说不管是去旅游、还是因公务出差,都必须购买保险。

泰国政府赠送旅游保险

为吸引更多的游客到泰国旅游,泰国政府推出“暂时免除外国人旅游签证手续费”政策,并且对前来泰国旅游的游客免费发放最高1万美元保额的保险。游客在泰旅游期间,因泰国政局造成的人身伤害,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用保额全额支付。

云南模式“统投统保”

云南省创新组合出了“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该保险由“国家旅游局2010旅行社责任统保示范项目”、“2010旅行社统保示范项目超赔附加保险(云南地区)条款”以及“旅游车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共同组合而成。并于2010年1月1日以“统投统保”模式正式推出,实现了把游客旅游过程所涉及的环节都作为主体统一投保,其优势在于集中统一理赔,快速处理快速赔付。

2010年7月云南省在政府主导下成立了保险事故救援救助专业机构云南途安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中心,专注于各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有责赔付、无责垫付、代为追偿”。

“旅游安全组合保险+救援中心”的云南模式属全国首创,得到大多数企业的赞同和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旅游保险主要产品: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和旅游求援保险,其中前三种为基本保险。消费者在出门游玩时最好依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性投保。